潍坊办理ROHS认证公司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规定,列入目录内的所有产品,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检测后,方能获得相应的并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共有22种商品需要通过cqc的ccc安全标志认证才能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涉及电子电器、机械、建材、化工等众多行业。
FCC PART 25:卫星通信服务;FCC PART 27:其他FCC无线通信服务;FCC PART 68:电信终端设备;FCC Part 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FCC Part 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
《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或限制其使用。RoHS六项和十项RoHS 1.0检测六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RoHS 2.0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Sec.102.Mandatory third party testing for certain children’sproduct.某些儿童产品需强制通过第三方测试(102节)Sec.103.Tracking labels for children’sproducts.儿童产品追踪标签(103节)Sec.104.Standards and consumer registration of durable nurseryproducts.耐用婴儿产品标准及消费者登记(10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