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办理REACH认证检测公司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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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标志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加贴在产品上。CE标志按照其标准图样,清楚且永久的贴在产品或其铭牌上。如果公告机构参与了产品的认,则CE标志带有公告机构的公告号。制造商有义务起草EC符合性声明,并在其上签字以明产品满足CE要求,ce认在国外可使用范围的广泛可在欧洲32个国家/地区,包含:EU28个,EFTA、土耳其。产品有了CE标识可在欧洲经济区(EEA)自由流通,以外,CE认使用广泛度高,在东南亚,中亚、非洲对CE认的度都很高。
由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中国RoHS"又称“国推RoHS”,指:对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推行的认。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