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做ROHS认证认证机构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我们的项目工程师可以协助您进行有关的准备工作。后续服务(可选择)在认结束以后,我们可以根据您的不同的要求提供一系列的年度服务,如:购买标签及黄卡、来往函件及资料的翻译、代付费用、更换修改页、申请变更等。(具体可参见《年度服务操作办法》)“CE”标志是一种认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CE认是欧测主营业务之一。
RoHS认指令中的更新: 初的RoHS指令进行了更新,RoHS2自2011年7月起生效。这套新的指令现在释放了许多材料以及某些产品的适用条件在先前的指令中前进。RoHS2还包含一些其他限制,这些限制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这些新指令RoHS2的正式名称为Directive 2011/65 / EU。RoHS指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指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限制”。该限制基于指令2011/65/EU。如果产品通过RoHS认,则确认有害物质或难处理物质的比例限制在大允许值内。例如铅、汞、六价铬和镉。电子设备制造商需要使用更的替代品,如无铅焊接。
FCC-ID 是美国强制性FCC认模式的其中一种,适用于技术难度较大的无线产品。具备无线频率的产品如:蓝牙设备,WiFi设备,无线报警设备,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电话,电脑等,都需要申请FCC-ID认。无线类产品认直接由FCC TCB机构审批,可在美国FCC官方网站查询认书。时间周期为3-4周,不需要工厂检查,如果产品标准不变,那么是一直有效的。美国FCC ID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我司提供空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