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出具儿童产品CPC认证检测公司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什么是CE认?CE标志是产品进入国家及自由贸易协会国家市场的“通行”。规定的(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产品,无论是以外还是成员国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在投放市场前,都符合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加贴CE标志。这是法律对相关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简化了贸易程序。目前包括24条新方法指令涉及CE认。需要CE认的国家有:欧洲经济区域的国家。
制造商或商负责起草和签发CPC。制造商或商可以根据第三方测试的通过测试结果自行起草CPC,无需支付费用。商为在海外生产的产品签发CPC,而美国制造商签发国产产品的CPC。见16 CFR110部分。符合儿童产品规则或其他标准的儿童产品的制造商或商总是负有签发CPC的法律责任,即使第三方测试实验室或另一个第三方提供协助起草CPC。儿童产品书的费用是多少?创建CPC不需要费用。制造商或商在文字处理文档或其他系统中绘制CPC。此处提供了一个CPC示例,并且可以在此处找到要包含在CPC中的引用列表。(引文列于CPC的第2部分。)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6年2月由原信息产业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等7部门第39号令)。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器电子产业的发展,原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逐渐显出一定的限性,亟需进行修订。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委等八部委于2016年1月6日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号部令),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原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版《管理办法》也被称为中国RoHS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