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办理CE认证认证机构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CE认-CE标识 CE认涉及哪些产品?根据法规要求,以下类别产品都需要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申请CE认: 机械设备(食品机械,园林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电动工具等) 电器产品(家电产品,音视频产品,IT信息类产品,灯具,测量仪器,电缆,电控装置,插头连接器等) 建材产品(玻璃,钢结构,地板,墙板,天花板,门窗,不锈钢产品,隔热保温材料,五金件,土工产品,混凝土添加剂,各类管材等)
确定申请产品的类别。对于无线通信产品,一般属于PCB,PCE或者PUB等,视具体产品而定。说明申请类别。申请可以是针对新产品的申请。也可以是已获得授权的产品的FCCID、第Ⅱ类或者第Ⅲ类的变更申请。对于复合产品及作为其他复杂系统组成部分的产品,还需要确定除本申请之外的其他相关认要求。提供测试实验室的信息。FCC网站上列出了具有FCC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名称,因此申请人所提供的测试实验室也只能是表单上的某一家。
申请人代码及产品代码。保密信息,即确定申请中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如果不作保密要求,则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申请中的相关信息,有时候这可能会造成产品关键信息的泄漏。因此从考虑申请人技术保密的要求出发,FCC允许申请人提出对部分或信息实行保密的要求。延迟发布产品授权信息,即确定产品授权是否需要延迟。出于某些原因(如保密等),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产品授权生效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前,申请信息将被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