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出具招投标质检报告认证实验室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考虑可能相关的指令/法规的范围考虑大多数指令/法规中给出的情况征求意见并考虑其他人做了什么评估产品。评估和/或测试您的产品,使其符合适用的每个指令的基本要求。您您的产品满足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产品满足其所适用的协调标准的要求,才被视为符合相关的基本要求。是否适用协调标准是的,您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满足相应的基本要求。修改设计。评估后根据需要修改设计,并在适当时重新测试。
家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 (电冰箱、电熨斗、食品搅碎机、电水壶、电子柜、微波炉、空调机、吸尘器、电动玩具、自动电饭煲、电动剃须刀、电推剪、电吹风机、面包烘烤器、按摩电器、电池充电器、家用电灶、电灶台、洗衣机、电磁灶、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小功率电机等电子、 电气产品。电动工具: 电钻、砂轮机、圆锯机、打钉枪、气钻等)。音视频产品(收音机、CRT/LED/LCD电视机、机顶盒、DVD/VCD Player、MP3 Player、家庭音响等)。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三类:申请人及申请产品的基本信息、产品规格和认信息。申请人清晰、明确地回答有关问题,对不属于申请范围的内容要明确标注。基本信息通过网络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给FCC。这些信息包括如下几方面: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完整的法人名称、FCC注册码、通信地址、联系人信息等。对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取FCC的产品授权,也可以指定由美国国内的代理人来获取产品授权。FCC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联系人分为技术相关的联系人和法律、经济等非技术相关的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