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办理CE认证实验室
FCC认证(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的工程技术部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及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 (CFR 47部分)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称为FCC认证。
RoHS认指令中的更新: 初的RoHS指令进行了更新,RoHS2自2011年7月起生效。这套新的指令现在释放了许多材料以及某些产品的适用条件在先前的指令中前进。RoHS2还包含一些其他限制,这些限制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这些新指令RoHS2的正式名称为Directive 2011/65 / EU。RoHS指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指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限制”。该限制基于指令2011/65/EU。如果产品通过RoHS认,则确认有害物质或难处理物质的比例限制在大允许值内。例如铅、汞、六价铬和镉。电子设备制造商需要使用更的替代品,如无铅焊接。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一些有关条款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的检测和批准。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
FCC PART 25:卫星通信服务;FCC PART 27:其他FCC无线通信服务;FCC PART 68:电信终端设备;FCC Part 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FCC Part 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